7.2 试件尺寸


7.2.1 楼板支点为简支
7.2.1.1 标准状况(楼板支点为铰接)在7.2.1.2和7.2.1.3中有说明。简支楼板的安装情况见图1。
简支试件示例
7.2.1.2 试件受火长度(Lexp )不小于4 m时。试件支点之间的中间跨度(Lexp )应在受火长度(Lexp )的每端最多加长100 mm;试件长度(Lexp )应在受火长度(Lexp)的每端最多加长200 mm。
7.2.1.3 试件的宽度(W
spec )为受火宽度(Wexp )时,且不应小于3 m。如果试件为简支单跨,且不含结构部件或吊顶,那么其宽度不应小于2 m。
7.2.2 实际状况
7.2.2.1 楼板的实际使用中具有代表性的支撑条件见7.2.2.2~7.2.2.5。
7.2.2.2 当楼板实际长度大于试验炉开口长度时,试件的受火长度(L
exp )不应小于4 m。构件的设计受火长度小于4 m时,可按实际的长度进行试验。加载长度不应超过实际使用长度。试件长度(Lspec ) 在受火长度(L exp )每端最多加长200 mm。
7.2.2.3 对于某些构件包含的约束梁,4 m的跨度是不够的,因为此时只有部分梁处于受弯状态,其余的部分都在受到支撑部件的约束。因此要使至少4 m的梁受到正弯距的作用,需要选择更长的试件。如果希望梁的X%受到正弯距作用,那么试件总长应为L
exp  = 4X100/Xm。
试件的受火宽度(W
exp )不应小于3m。 对于实际设计中受火宽度小于3 m的,按实际受火宽度受火即可。
7.2.2.4 对于单跨结构,其横向跨度(W
sup )等于受火宽度(W exp
7.2.2.5 如果结构中含有两跨,横向跨度(W sup )应是受火宽度(W exp ),则每端加上支撑长度的一半。选择支撑时其长度应该保证Wsup W exp 的差异不超过实际的应用状况。试件的宽度( Wspec )为受火宽度(Wexp),则每端最多加200 m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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